GSP是药店常抓不懈的工作,在应对GSP检查的过程中,对于飞检,几家欢喜几家愁!
药店老板自述:
我知道政府加大飞检力度是好事,我知道飞检对净化行业有帮助,我也知道飞检有利于规范化连锁企业发展,但我们只是开药店的!
赚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虽然我们也是兢兢业业的按照国家的要求来的,但是总会有那么一些疏漏,飞检组每次从“天”而降,总是扑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就算没有什么问题,也紧张得要命,因为毕竟稍有不慎,我们好不容易认证的GSP,就会被收回或者撤销!
有人说:你们不就是心里有鬼嘛!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平时行得正,坐得直,什么检查都不怕!
但是,每时每刻都不松懈,恐怕谁都做不到……
看到检查结果的那一刻,有多少药店人哭了!
从飞检所反映的问题发现,年以下24点药店要得注意。
1、企业负责人不在岗,执业药师、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
2、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票账货不相符;
3、未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系统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4、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
5、企业销售药品时未给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
6、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工作抓得不够;
7、药品购进、验收、销售管理不规范,对购进药品未做到逐批验收等;
8、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
9、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
10、冷藏柜不符合要求及冷藏药品未能提供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
11、私设药品库;
12、营业场所有无任何标识的中药饮片及超过有效期药品;
13、中药饮片有串斗、虫蛀现象;
14、购进进口药品未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通关单等复印件;
15、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的行为,没有温湿度记录等;
16、配备的执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营业人员均未佩戴工作牌;
17、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18、销售从无经营资质处购进的中药饮片;
19、企业未建立拆零药品销售记录(计算机系统中无拆零销售记录)及拆零药品包装上注明的信息不全等;
20、当事人销售处方药时,审方、核对、调配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21、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22、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
23、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
24、没有在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证照。
据中国药店相关数据来看:80.84%的药店经历过这种形式的检查,一次性通过的占比为79.91%,第二次检查时通过的占比为17.76%。
在未能一次性通过飞检的原因中,提及率最高的是“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对GSP条款理解不充分”,占比为55.81%,可见专业指点非常重要,其他原因请看下图图解
GSP存在的高发问题主要是:
在与人员、证照管理相关的GSP要求中,出问题频率排在第一位的是“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档案、培训签到表等”;第二位是“药师或质量管理人员脱岗”;第三位是“药师或质量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未及时更新”。
与现场设施设备相关的GSP要求中,出问题频率排在第一位的是“拆零药品工具(手套、拆零药勺、拆零包装袋、统一存放盒)”;第二位是“分类牌齐全,尤其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不合格区’、‘退货区’、‘处方药警示语’、‘非处方药忠告语’等;第三位是“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与不合格品处理相关的GSP要求中,出问题频率排在第一位的是“药品质量投诉记录表”;第二位的是“不合格药品台账(门店)”;第三位的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与药品验收与养护相关的GSP要求中,出问题频率排第一的是“冷藏药品配送交接记录表、冷链商品到货温度记录表”;第二位是“除虫灭害记录”;第三位是“养护工作计划”。
与门店药品销售登记相关的GSP要求中,出问题频率排第一的是“处方单,企业销售处方药是否按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第二位是“药品拆零销售记录”;第三位是“成药处方调配销售记录”。
与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GSP要求中,出问题频率排第一的是“实物库存是否与系统库存一致?实物批号是否与系统批号一致?”;第二位是“各岗位人员是否熟悉自己的职责所在”;第三位是“远程审方质量管理体系”。
与现场分类陈列、分区、仓库、中药养护相关的GSP要求中,出问题频率排第一的是“药品买赠、POP、爆炸贴未按规定执行”;第二位是“陈列了不允许在药店销售的产品,比如食品、保健食品等”;第三位是“办公场所不得存放药品等卖品(非药品和赠品除外)”。
来源:连锁药店
简介
主旨:我们致力于为药食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法律人的专业视角分享经典案例,共享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资讯。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