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者,称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
2、有不正常的妊娠分娩史:如自然流产、早产、死胎、死产、难产(包括剖宫产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遗传性疾病等。
3、有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妊高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等。
4、有内科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等。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孕妇: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等。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毒物或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8、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的孕妇。
9、身高低于厘米的孕妇。
产前检查产前检查能及时了解孕妇身体情况及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保障母亲和胎儿的健康与安全。每位怀孕医院检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筛选,进行系统孕期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以保证母亲及胎儿顺利地渡过妊娠期与分娩期。
贴示tips根据妊娠各阶段不同的变化特点产前检查内容也有所不同:
孕早期(12周内):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孕早期主要是记录既往病史、药敏史、家族史、月经史、妊娠史等;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或异常情况;全身检查:血压、体重、身高、心、肺、肝、脾、甲状腺、乳房等,了解孕妇发育及营养状态;妇科检查:子宫位置、大小,确定与妊娠月份是否相当,并注意有无生殖器炎症、畸形和肿瘤;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梅毒筛查等及心电图检查。
孕中期(13-27周):每四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孕中期主要是每次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并注意有无下肢浮肿;复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妊娠合并贫血,复查尿常规及时筛查妊娠高血压病和妊娠糖尿病;孕15-20周建议做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筛查;孕20-24周建议做B超筛查胎儿体表畸形;孕24~28周建议做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50g葡萄糖筛查试验)。
孕晚期(28-40周):孕28-36周,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孕晚期要继续孕中期体格检查,注意检查胎位,如发现异常及时纠正;记数胎动并记录;建议定期做胎心监护;适时复查B超,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情况等。
注意事项
1、医院或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按医嘱做好系统保健。
2、高龄孕妇和产下过先天缺陷儿的孕妇应到遗传咨询门诊做有关的检查。
3、加强营养及休息,摄入富含蛋白质、维生素、铁、锌、钙等的食品。休息时,孕妇采取左侧卧位较好。
4、当继续妊娠将严重威胁母体健康或胎儿生存时,应适时终止妊娠。
编辑:徐娅丹
当前时间: